俗話說家賊難防,更可怕的是家賊還和外賊聯手,一起黑“家裡”。11月10日,記者從新疆沙雅縣法院瞭解到,沙雅縣某棉業公司副廠長吾某和職工馬某,聯合棉農侵占該公司棉花收購資金共計147.1萬元的案件一審結束,“內鬼”、“外賊”同獲刑。
  據介紹,馬某系沙雅縣某棉業公司收購站過磅員,2011年,在該公司棉花收購期間,被告人馬某和副廠長吾某合伙,利用職務便利,分別與被告人田某、餘某、王某相互勾結,在棉農棉花過磅時,套用其他棉農棉花的毛重和皮重,通過增加毛重、減輕皮重的方法增加棉花的凈重,侵占沙雅縣某棉業公司的棉花收購資金。
  沙雅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馬某、吾某利用職務便利,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伙同他人侵占沙雅縣某棉業公司棉花收購資金,且數額較大,兩被告行為均構成職務侵占罪。被告人田某、餘某、王某雖不在被侵害單位工作,但均與馬某、吾某相勾結,共同將該被侵害單位的棉花收購資金占為己有,應當以職務侵占罪的共犯論處。
  沙雅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職務侵占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6年,並處沒收財產50萬元。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吾某有期徒刑5年,並處沒收財產25萬元。其餘三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2年零6個月至1年零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  (原標題:新疆沙雅縣一棉業公司遭“內鬼外賊”同挖“牆腳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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